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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大合唱

2019-12-13 11:10:04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编辑:任一林、谢磊 点击量:10655013

刚刚发布的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进行了决策部署。这实际上是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要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并将“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作为其全部8 部分内容中专门的一部分。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重要性据此可见一斑。基于当前我国产业特别是乡村产业发展的实际,我们认为,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注意形成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大合唱至关重要。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应该是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头戏”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归根到底是个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问题。推进产业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离开了乡村产业振兴, 不仅农民收入的增长势头将会大打折扣,农业农村经济的多元化也将受到很大制约,从而影响农村“人气”和活力的彰显。近年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它在总体上有效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推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带动了农村“人气”和活力的增加。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提供了重要路径。相对于已有政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一个突出的亮点是,更加重视推进农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更加重视彰显乡村价值。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是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规避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带来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增加农民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当前乃至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前,之所以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因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乡村发展开始进入“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重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借此发掘和拓展“乡村的独特价值和多元功能”。因此,《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加快发展根植于农业农村、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推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可以为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虽然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互为环境、互为支撑、互相烘托关系,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不可或缺,但离开了乡村产业振兴,离开了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都容易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也容易失去可持续性。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还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参与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新载体,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城镇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对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打好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组合拳”

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要牢牢把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说到底是个增加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的问题,而且要为增加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提供持续的体制机制保障;最终要体现为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提升。近年来,围绕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各级政府出台了旨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许多措施,引导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但是,这些措施能否持续带来乡村产业的发展壮大,并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增加农村“人气”和活力、激发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方面产生持续效果,还要看这些措施能否有效顺应社会需求结构升级和需求分化趋势,做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给的文章。否则,可能会带来新的无效供给,导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异化”,影响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的提升。如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在总体上有利于顺应社会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提升乡村产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本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但是,如果缺乏对特定农产品供求变化态势的科学把握和动态分析, “ 一哄而起”“ 一拥而上”,那么当前的增加有效供给可能会为形成未来的无效供给“埋下伏笔”,带来产业发展的“大起大落”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要注意“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引导微观供给主体准确把握社会供求(结构)的变化态势,通过推进供给结构升级和供给创新,持续增强适应需求、创造需求和引导需求的能力。

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要注意培育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领头雁”。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了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方向,如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但要将这些方向有效转化为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行动,还要靠乡村产业组织来实施。在发展市场经济、强调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背景下,乡村产业组织如果没有创新力和竞争力,乡村产业就不可能有创新力和竞争力,提高乡村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竞争力就无从谈起。因此,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必须把培育乡村产业组织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放在优先位置。紧扣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根弦,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也要以增强乡村产业组织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为依托。因此,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提升乡村产业组织的创新力和竞争力,继续给予高度重视。如该文件要求“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建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这些富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各类乡村产业组织,往往是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领头雁”,对于提升乡村产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往往具有“画龙点睛”作用和“举足轻重”影响。实际上, 有些城市企业“身在城市,心系乡村”,依托城乡之间的产业链关联和产业梯度关系,通过“总部在城市+基地在乡村”、“互联网+乡村产业”模式,或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等方式,也可以成为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领头雁”。

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要努力打好“抓重点,补短板, 强基础”的牌。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要持续转化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农村“人气”和活力等效果,还需要因地制宜,瞄准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重点、短板、基础”,提升乡村产业的整体素质。我国区域差异较大,发展壮大乡村产业面临的“重点、短板、基础”往往有很大不同。但就总体而言,以下三方面值得特别关注:

—— 产业营销能力, 包括公共营销平台和品牌化运作能力建设等方面。许多乡村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面临日趋严重的产品滞销问题,形成大量的无效供给。究其原因,并不在于产品质量低,或供给不适应社会消费需求;而在于产业营销能力建设滞后,导致本地产业的大量供给不能与异地城乡居民的有效需求实现对接。因此,产业营销能力建设滞后,成为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亟待化解的瓶颈制约。2 0 1 9 年中央一号文件在部署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时,要求实施数字乡村战略。这固然有多种原因,但有利于带动相关乡村产业发展, 有利于带动乡村产业营销能力建设, 也是必须重视的原因。2019年初商务部等10部门发出《关于印发〈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是为了“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与贫困地区共同构建便捷、畅通、长期、稳定、紧密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面向产业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有些乡村产业发展壮大难,与产业服务体系甚至相关新型服务业引领支撑不足密切相关; 甚至“重设施、轻服务”“重硬件投入、轻服务能力”,导致服务内涵和差异化、特色化、体验化不够,也是许多乡村新型服务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这在近年来乡村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均有突出表现。

—— 基础设施或营商环境建设。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产业发展的成本和收益,甚至投资吸引力。有些地方基础设施短板效应明显,增加了产业发展的成本和风险;对外通道不畅,成为制约市场开拓的突出问题。

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要有效利用都市圈带动城乡产业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2017年、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别要求“提高城市群质量,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推力”。在大多数地区,都市圈都是城市群发展的战略基础,由若干都市圈联系互动形成的城市群将会经历长期演进的过程。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将会带动都市圈成为推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的主要落地方式, 成为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的基本形态,为更好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提供战略依托。将推进核心城市的中心化提升和都市圈空间的网络化链接有机结合起来,培育都市圈内部协调有序、张弛有度的“集中—分散” 格局,有利于更好地带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双轮驱动”。主要依托重大交通通道和基础设施网络,形成“核心引领、强轴带面、梯次联动、错位互促”的都市圈发展导向, 构建都市圈“核(心)节(点)集约、网络链接、内涵提升、多极支撑、轴带联动”的群落化、圈层化发展格局,有利于更好地规避乡村资源要素过度向城市流失的问题, 更好地发挥城镇体系对乡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乡村腹地对城镇体系的支撑功能,进而通过培育城乡产业链关联和产业梯度发展、网络共生关系,更好地发挥城市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对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为更好地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创造条件。

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要紧扣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这根弦。近年来,关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问题,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2022年)》在基本原则中提出, “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第5篇“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中又明确要求,“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前文提出,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要注意培育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领头雁”。这些“领头雁”也应是完善同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领头雁”,是促进小农户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领头雁”。否则,如果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结果,只是外来企业家或新型经营主体受益,却导致农民利益边缘化,难以分享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成果,这样的乡村振兴或发展壮大乡村产业难以全面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很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并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样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也很难说是高质量的。当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应该注意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带动农民提升参与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能力。近年来,乡村产业组织创新日趋活跃,日益呈现复杂化、多样化、多层次化特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仅要注意带动农户提能增收,还要注意完善不同类型产业组织之间的共商共建共享关系,形成不同类型乡村产业组织共同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壮大的合力。当然,无论不同类型乡村产业组织之间的联系如何复杂多样,最终都要落到带动农户提能增收上,真正“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不容置疑的。

高质量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要努力规避几种倾向

规避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倾向,防止因此透支乡村产业的发展未来。在发展乡村产业的过程中, 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倾向,主要表现为对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长期性、艰巨性考虑不足,恨不得“一口吃成个胖子”,热衷于下指标、定任务、频繁考核,不注意扎实做好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基础工作。如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人才、加强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等。

规避简单模仿、热衷复制的倾向,防止因此损害乡村产业的发展质量。近年来,有些地方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先行一步,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许多地方作为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的后来者,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可能是有益的。但是,学习先进经验,应该基于对其形成背景、成功机理和面临隐患的综合把握,甚至将先进经验和其他失败教训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借鉴,才会更有参考价值。否则,如果只是照猫画虎,有可能南辕北辙,产生东施效颦的效果。比如,一个袁家村成功了,其他地方都想照搬“袁家村模式”,最终成功者很可能屈指可数,大多数则可能事与愿违。尤其是近年来少数地方靠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乡村产业,一两个成功者的背后,很可能有九十多个“辛酸的血泪”。切不可只看光鲜的少数,不看普通的大多数。学习先行者的经验,似乎应更关注其改革的经验,而非发展的模式。综合考虑发展环境、发展背景的不同, 实现对改革经验的创造性甚至“批判性”复制推广,可能有利于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如果不顾内外条件的差异,简单移植发展模式和具体做法,很可能带来失败的教训。因为简单移植发展模式和具体做法, 很可能加剧乡村产业的同质竞争问题。况且,许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确实也有个“先下手为强”的问题。

规避热衷喊口号、轻视真功夫的倾向,防止因此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环境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影响乡村产业发展成本和风险的基础工程。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许多地方对加强营商环境开始给予重视,这本是好事。但是,有些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确实需要尽快从“口号式重视”,切实转到实际行动中来。比如,不少地方热衷于打造“几最”的营商环境,其善意是值得肯定的。优化营商环境, 确实需要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优化办事服务等等。但在这些方面,都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无止境。有些地方山高路远,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足,优化营商环境要确保“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实际上也很难做到,不如提些务实可行的措施, 让乡村产业组织真正感到省心、安心、舒心,并对未来发展有信心。这样的营商环境,才真正有利于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本文是2017年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自主选题资助项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跟踪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李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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